前往瑞典‧學習性別

  2003.9.5自由時報時報廣場  

前往瑞典‧學習性別      ⊙蘇芊玲

 

     從性別平等的角度而言,瑞典無疑是目前世界各國的模範生。為此,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特別於八月間前往瑞典,進行兩個星期的參訪。

     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瑞典由社會民主黨長期執政,以「平等」為主要施政理念與目標,經過數十年不懈的努力,至今成就卓著,譬如,各級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國會,男女參與率已達平衡,充分落實兩性共治;另外,瑞典婦女就業率高達百分之七十四;而中小學女性校長更居百分之七十以上等等。

     此次參訪行程緊湊充實,主要在瑞典第二大城哥特堡和首都斯德哥爾摩,共計參訪十二個機構與團體,其中包括學術研究單位與學校,中央政府機構以及民間團體。在中央政府方面,除了各部會對於性別主流化的落實之外,最令人讚嘆的無疑是由政府所設立的「機會平等監察署」(The Equal Opportunity Ombudsman)。瑞典從上世紀七○年代開始,致力提升婦女就業率,為維護職場之性別平等,早於一九八○年即已通過「機會平等法案」(Equal Opportunity Act)。而為了確保該法案的確實執行,同一年,在國會的支持之下,同步成立了上述「機會平等監察署」,做為配套機制。該署主要任務在督導國內所有政府與私人機構落實機會平等政策,任何人如在職場因為性別因素遭受不公平對待,都可以直接向該署投訴。接獲投訴後,經過縝密無私之調查,該署即積極介入調停糾正,如調解不成,則協助申訴人進行法律訴訟。二十多年來該署之所以能一直維持獨立運作,獲得政府、國會和人民的支持,應是瑞典之民主發展成熟穩定,全民對追求平等一事共識極高所致。

     為使婦女能充分安心就業,除了落實職場性別平等之外,協助婦女減輕家庭子女照顧負擔顯然最為必要。因此,瑞典政府除廣設托育幼稚園、給予職業婦女育嬰假之外,更於一九八九年通過男性育嬰假法案。在共計十八個月的有薪育嬰假中,原則上父母雖可自由輪流申請,但是男性必須被強制申請一個月,其主要目的在於落實「雙親職」的家庭責任分擔。推動至今,雖有百分之三、四十的男性請過育嬰假,但以總時數計算,男性卻只佔百分之十二。換言之,絕大半的育兒工作仍落在婦女身上,對這樣的緩步改變,瑞典有許多人非常不滿意,正考慮進一步推動「三分之一」政策,也就是育嬰假之分配,強制由爸爸申請三分之一,媽媽三分之一,剩餘三分之一才由父母自行協商。

     在教育方面,設於哥特堡大學內的「國家性別研究中心」以及「國家女性史料中心」,對於女性╱性別研究之推動以及女性各項史料之紀錄保存,意義重大,貢獻不凡。而在八○年代中期即由政府資助成立的女子公民高中,多年來持續協助眾多因各種因素失學之成年女性,達成自主自立的人生目標,附設於校內的兒童中心,更協助了不少女學生得以無後顧之憂地向學。

     瑞典教育的另一項奇蹟,在於落實年輕人的性教育。成立於一九三三年的「瑞典性教育協會」(RFSU),取得政府充分授權,早於一九五五年即開始在中小學實施性教育課程。以「開放、務實,尊重」為主要理念的瑞典性教育,實施至今,成效顯著,譬如,在先進國家中,瑞典的青少女懷孕率、墮胎率以及未婚生子人數都最低。也因體認性並非青少女單方之責任,瑞典性教育更積極將青少男納入,在全國各地設有兩百五十個青少年諮詢中心(Youth Clinic),提供青少年男女健康諮詢、避孕知識,必要時,更陪同墮胎。

 瑞典當然不是一個已臻完美的國家,家庭暴力事件還是時有所聞,特別因近數十年來,性別角色之轉變劇烈,許多男性適應不良,而傳統男性之教養造成男性習於壓抑真實情感的個性,因此衍生出許多身心問題,甚至會轉嫁壓力,對伴侶╱家人施暴。面對這些問題,瑞典並未延緩其性別革命的腳步,反而以成立男性危機中心(Manscentrum),用心理諮商或團體治療方式,協助適應不良或有暴力傾向的男性。這樣的中心,全瑞典共有八個。

     瑞典原本即是多種族、多文化之國,近年來,更因大量接納來自回教、南歐及前蘇聯各國的政治難民╱移民,對瑞典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帶來極大衝擊。除了提供移民們教育與工作機會之外,在性別方面,也積極協助來自父權體制嚴固的許多女性移民,防止其男性父兄假「榮譽」之名,進行對家庭中女性的各種暴力行為(honor violence),這是瑞典政府近年來正在加強努力的重點。

     在性別一事上,瑞典的努力並不只侷限於生理之男女性或異性戀者,在瑞典,同性戀者的權益也深受保障,一九九四年,瑞典男女同性戀者已享有各項合法同居權益,一九九九年瑞典通過立法禁止職場對於個人性傾向的歧視,去年開始可以合法領養小孩,也禁止對同性戀者做出任何污衊煽動性的文字或行動(agitation)。目前,瑞典同志團體正積極爭取女同志的人工受孕權。

     難得的是,瑞典人對於這樣的成績並不自滿,不斷強調仍有許多有待努力的議題,諸如性別區隔仍嚴重的職業分工、私人企業中女性決策者不足、大學女教授比例過少、家庭照顧工作男女分攤仍不均等、男性暴力、移民適應以及多元文化建立等等。而對於台灣在短短一、二十年間,在性別平等方面所作的努力,特別是在各項立法部分,不但令他╱她們印象深刻,更謙稱我們的到訪,提供了他╱她們許多不同的視野和反省。

     累積超過半個世紀的努力,瑞典才得以有今天的成就,瑞典經驗可以給台灣的最大啟發,恐怕是改革除了理念,還需要有耐心與毅力吧!(作者蘇芊玲╱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