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了家的女人
2004/04/04 – [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A15版]
《時論廣場》回不了家的女人
【唐文慧】
又到了清明節掃墓的日子,在傳統風俗裡,許多已婚女人不被允許祭拜自己過世的長輩,而必須去祭拜夫家的祖先。而也有些女人,不但生前沒有過好的日子,只因未婚,在死後,也沒能受到足夠的尊重與祭祀,高雄市旗津二十五淑女墓的例子,很值得我們在這節日裡,做些性別平等的省思。
根據歷史記載顯示,旗津二十五淑女墓的由來,是一群女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的悲劇。故事發生在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三日的清晨,從旗津中洲到前鎮間的渡輪「高中六號」在開往加工區的渡船航行途中,因舟小人眾,超載加上機件失靈,造成船體傾覆。當時,廿五人落水罹難,其中多為中洲地區前往加工區做工的年輕女孩。
資料記載,這些少女「雲英未嫁卻慘遭滅頂,高市府數度邀集地方首長人士,商討相關撫卹弔亡善後事宜,並與罹難者家屬協議專設墓地一處,合葬於中興里與中和里之間,以為悼念及教訓之記取。」然而,這樣處理方式,在三十年後的今天來看,卻造成了許多都市進步意象與性別平等文化的阻礙。
首先,從市府設立的牌坊和墓碑的內容來看,流於同情卻未充分肯定與彰顯這些少女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地位。因為,這些女工在當時的貢獻絕對不亞於男性勞工,然而,我們只看到她們被集體當作「淑女」的身份來祭祀,卻沒有看到被當做因工殉職的「勞動者」來憑弔。
其次,二十五淑女墓所顯示的是傳統習俗中,單身女性被迫流落在外的埋葬與祭祀經驗,她們彷彿是一群回不了家的女人。二十五淑女墓相當類似「姑娘廟」,這是台灣漢人社會對於過世或者早夭單身女性的祭祀習俗。婦女新知基金會去年清明節的「女人與祭祀」記者會即指出:「姑娘廟的祭祀彰顯女人婚姻身分的重要地位,已婚女性以正統的身分進入夫家祠堂,形成祖先記憶的一部分,而其他不同的女性身分,包括單身、離婚、女同志、寡婦等女性則被迫在家族歷史紀錄中遭到湮滅,傳統的祭祀規則強化著女性循規蹈矩地進入婚姻制度,抹弒了女人的多元性事實及個人的選擇空間。」
目前台灣到處都有姑娘廟,二十五淑女墓也是相似的類型,對性別平等社會的建立有非常大的阻礙。三十年前,高市府或許基於美意,為這二十五位女性造墓立碑以集中祭拜,然而,卻不意地造成加深傳統父權意識型態的祭祀習俗,也對這二十五位女性、其家屬和地方文化產生間接傷害。宣稱要追求進步的政府,實有必要反省檢討和改善。
根據民俗學者相關研究指出,人們大多為了安撫或免除女鬼的作祟而消極地立祠建廟,使其魂魄有所依歸,以免危害人間;除此之外,「姑娘廟」也多強調女性貞節的美德,這樣的景象在旗津的二十五淑女墓也同樣地呈現。
當高雄市女權會成員在三月間前往探訪時,發現該墓地前竟然還有非常嘈雜的自助式卡拉OK放著很大聲的音樂,並沒有墓地該有安寧和肅穆。而且,該二十五淑女墓還流傳著對這些年輕過世的女性非常負面和不堪的傳言。傳說這些女性會在夜間出來尋找年輕英俊男性,男性若在夜間騎摩托車經過該墓地,車子就會自動熄火,被女鬼拉扯等等。這些說法一再地在都市中的小孩、年輕人甚至成人中流傳著,這不僅讓當地居民難堪,也讓遊客和路人感到害怕,更直接間接地一再強化社會大眾對單身死亡女性個人和家屬的二度傷害和污名效果。
基於以上,筆者認為都市的集體記憶、文化意象和性別的平等觀念唯有透過歷史的再現,才能扭轉。因此,我們建議高雄市政府可做努力來改善旗津的都市意象,重建與改造性別平等的都市文化:
一、文化局可以主動或委任專家學者收集該二十五淑女墓的相關史料,重建該二十五名女性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犧牲的積極與正面意義。
二、建議教育局主動邀集專家學者編纂與書寫該事件過程的真實面貌,做為高雄市特有的鄉土教學與性別平等的教材,讓市民理解該都市景觀的性別與社會意涵。
三、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能協助當地的文史工作者或觀光業者,在民俗采風或觀光風景導覽時,注入性別平等的解釋和尊重勞動女性的進步意涵,並還原該二十五名長期被忽略的年輕女孩得到社會應有的尊重,不再繼續污名這群曾為台灣經濟奇蹟做出貢獻而不幸罹難的台灣女兒。
如果我們的政府能夠這樣去做,那麼,清明節也才能彰顯這節日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而不是一個傳統父權社會壓迫女性的清明節。
(作者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成功大學政治經濟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