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針對遴聘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案之回覆函

各位會員大家好:

  本會於 104.12.13 函文教育部,請教育部遴聘劇有性別平等意識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
工作者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回覆函中提及:

1.教育部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7條規定,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17人至23人,其中性別平等
   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2.教育部遴聘第7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確保委員之組成、比例及
   具性別平等意識,俾符合該法之精神及規範。

  詳細內容於附檔,請各位會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