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一位國中生之後…
2004/06/07 – [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A15版]
死了一位國中生之後…
【陳惠馨/北市/教授】
六月四日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個法案的通過象徵著我國追求社會平等的新里程碑。教育部從四年前推動「兩性平等教育法」改變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態度,表現出我們社會中,已有能力經由對於某些未知事務的認知,而改變國家特定政策方向。
在四年前當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委託專家學者擬定「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時,我們社會中對於個人在性傾向上,因為不符合傳統社會中有關男女性別的刻板角色印象而遭受到歧視或差別對待,或因為所知有限或因為不願面對,而不加以注意。然而,一件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的命案改變了這個狀況。
屏東高樹國中學生葉永誌同學,因為其身為男生但卻有傳統所認為屬於女性特質的發展,例如喜歡煮飯,做家事,喜歡唱歌,行動較為女性化,而在學校中受到某些同學的排擠及騷擾,葉同學在學校下課期間,上廁所時,特別容易受到騷擾,有些同學會去拉扯他的褲子,揚言要看他的性器官,使其困擾不已。葉同學於是發展出一個個人的應對方法,他在課堂上會請求老師,讓其提前下課上廁所或在上課打鈴後才上廁所,希望因此避開被某些同學騷擾的可能。沒想到葉同學,卻不幸在一次下課前,提前請求老師讓他離開教室上廁所時,事後,被發現死於學校廁所內。
葉同學的死亡原因至今不明,學校及法院認為葉同學是因為進廁所跑太快,不小心摔倒致死,但家長及某些老師卻另有疑惑。不管葉同學死亡原因如何,他的死亡,讓我們瞭解到我們社會,尤其是學校教育體制內,應該對於不同的性取性的個人或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的安全環境。
葉永誌同學的的死亡,促成了「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法案在立法院的通過,未來在我們社會中,任何人均可以因為這個法律通過,不再會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受到歧視的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