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

修憲-單一國會
制衡統治者的強大行政權
陳惠馨/台北

陳惠馨/女學會理事長(台北市) 
媒體報導國代修憲研究小組將要提擴權修憲案,我們不以為然,我們主張我國應採單一國會制。理由是:

 
一、為了制衡統治者的強太行政權,我們需要單一國會制,以集結人民的力量抗衡行政機關。 

女學會從過去關懷國內性別關係的經驗中體會到,在一個權力不平衡的關係中,有權力者往往會為所欲為,不受到限制。我國基於過去傳統的包袱,行政權是強大的,而百姓的權力由於分散在個別個人身上,而且我國人民由於在過去的生活經驗中缺乏結社的自由與實踐(戒嚴時期人民的結社權幾乎是全面凍結的),因此目前仍無法有效的集結力量對抗行政權,任由行政權的擴張侵害人民權益。為了集中人民力量監督政府的權力,有必要實施單一國會制。 

二、為了精簡兩個國會所帶來的不必要的經費浪費。 
國民大會與立法院的功能均在代表民意,中華民國目前領土並非如美國或德國般廣闊,我們不需要兩個國會來行使立法權及立憲權。而另外我國人民僅兩千多萬人,將代表人民的機關分散於立法院及國民大會,並且人數過多,一方面造成議事效力不彰,而且兩個國會間互相制衡,削弱了國會的權限,另一方面亦造成資源的浪費。我們呼籲全民共同支持單一國會制,因此所節省的資源用於社會福利政策。同時請求國代修憲研究小組,為了國家的長遠發展,請提出如何達到單一國會制的修憲方案。 

【1999-06-08/聯合報/15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