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運動 關起門來?
2004/12/20 – [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A15版]
婦女運動 關起門來?
【劉毓秀】
配合行政院組織之調整,針對性別平等專責機構之設置,婦運陣營有部分團體提出建議:「將此專責機構設為部會級之委員會」。其後立法院通過法律,限定行政院僅能設置四個部會級委員會。在排擠效應下,性別平等專責機構被安排設置為「國家發展及科技委員會」底下的性別平等處。對於部分婦運團體以及行政院的前述做法,筆者認為非常不妥,恐將有損女性和社會整體的利益。
這整件事背後牽涉的,是處理性別平等議題路線或價值觀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女性或性別議題,到底是社會整體的事還是女性或性別認同弱勢者自己的事?是牽涉著其餘面向事務(如家庭、就業等)的事,還是獨自存在的事?如果答案是「女性和性認同弱勢者自己的事」或「獨自存在之事」,那麼其專責機構就應該成立為獨立的部門;而如果答案是「社會整體的事」、「牽涉社會及政府之其餘面向事務」,則不應設置獨立部門處理之。
目前行政院送出的法案,顯然走的是第一條路線,也就是將性別事務視為獨立性的事務.這在實際運作上將產生的結果是,性別平等的相關專家學者及行政人員將匯集於這個專責單位,關起門來進行決策。於該單位層級不高,又是單獨設立的機構,能夠影響的面不會太大,層級也不會太高,以致其決策在進步性較強(性別平等議題的專家意見通常特性如此)時,就不容易為院會接納。此時,政院將背負「打壓進步議題」的罪名。而若院會接納,這走在時代前端的決策由於欠缺跟相關部會的磨合、說服、互相妥協階段,因此恐怕不會被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