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愛滋 只要安全「性」

2003/08/24 – [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A15版] 

《時論廣場》不要愛滋 只要安全「性」 

【成令方】

  到郵局去寄信,在櫃臺上看到印刷精美的愛滋預防宣導三折式傳單。這文宣是行政院愛滋防治推動委員會今年七月發行的。如果我可以在郵局拿到,相信還有很多公共場合都可以見到。推動委員會真的很努力在推動呢! 

  才等了五分鐘,還沒等叫到我的號碼,我就把一共六面的文字與圖像看完。天啊!我不禁怒氣直沖郵局的天花板。這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與紙張,預防的訊息沒有傳達不說,還道貌岸然的說教,連基本的訊息都在錯誤的例證中被稀釋扭曲了。 

  這六頁的訊息可以用幾組詞彙形容:「目中無人,無從著手」,「道貌岸然,道德勸進」,「該說的沒說清楚,不該說的卻是廢話一籮筐」。 

  一、「目中無人,無從著手」。我是指沒有站在訊息接受者的角度去瞭解他們需要什麼,以便做實際的建議。結果提供的訊息讓人無從著手進行預防的可能。文宣的文字很像教科書的宣導,而且認定我們都知道誰是愛滋病毒感染者,以便迴避。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即使我們碰到愛滋病患者,他們不說,我們也不會知道。所以這樣的訊息完全是目中無讀者自己閉門造車的結果。 

  在血液感染一段中,提到「輸進或接觸被愛滋病毒污染的血液、血液製劑」,「接受愛滋病毒感染者之器官移植」。其實這都不是我們一般人可以控制的,若血庫沒有事先檢驗有無此病毒,或醫院沒有查明移植器官的來路,我們接受者只能事後上法院去控告,還能怎樣?這樣的教科書寫法傳遞的是讓民眾莫可奈何的訊息,一點防治的效果都沒有。 

  二、「道貌岸然,道德勸進」。我是指的是既然一開始在「愛滋病是什麼?」一頁中就說清楚,愛滋病毒是不會經由未損傷的皮膚侵入,所以只要沒有做任何會損傷皮膚的行為和動作,就是安全的。按照這邏輯,愛滋病的傳染與做愛的對象有無愛滋病毒其實無關,也與何種性行為(口交,肛交,陰道性交)無關。重點是任何性行為,一定要帶保險套,而且必須避免動作激烈造成口腔破皮。但是在文宣中,一再認定「網路一夜情」、「援交」、「肛交」、「沒有固定伴侶」的性行為都是危險行為。這與前述的醫學知識毫無關係。文宣展現的意識形態無他,是以異性戀為中心的思考(排斥男同志),而且為了維護婚姻制度(否定其他性關係的可能)的道德勸說。 

  三、「該說的沒說清楚,不該說的卻是廢話一籮筐」。遠離愛滋的三個建議,文宣如是說:「拒絕性誘惑」、「忠實性伴侶」、「戴上保險套」。我要指出,只有帶上保險套也還不足夠預防病毒,還應該注意不要深吻交換唾液,不要借用他人的牙刷刷牙。如果無法「拒絕性誘惑」,又無法「忠實於性伴侶」,只要做到這些基本安全措施,就可以讓愛滋遠離。文宣上的口號「NO AIDS, LOVE ONLY」我建議應該改成「NO AIDS, SAFE SEX ONLY」。

    (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